人事教育处

人事教育处的职能


    一、人事管理

1.人才培养:根据本所学科发展方向,协助所长做好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骨干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工作;

2.专家管理:组织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贴等高级专家人选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3.岗位聘用:组织实施各类、各层次岗位的招聘、申报、评聘和聘用;组织实施岗位年度和任职考核;组织聘余人员的流动和管理。

4.岗位考核:组织对首席专家、专家、专家助理及辅助人员的年度考核;

5.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改革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结构工资制试行办法;进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种补贴的核定;基本工资的调整;职工转正、定级;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的核定;休假审批;探亲假路费核定;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要求,及时为本所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6.干部管理:协助主管所长进行干部任免、调配;对职工有关资历、资格审查;办理职工调动手续;高级专家延退申报;退休人员审批及办理退休手续,核定退休费;办理需由人教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介绍信、推荐材料等。

7.人事统计:及时准确的为所长提供有关人事方面的数字及信息,按时完成各种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为科研、财务、行政等部门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协助完成有关报表。

8.政审:为公派出国人员及时办理出国政审;

9.其它: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二、教育管理

1.组织本所有关学科进行博士、硕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及评估工作。

2.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本所研究生招生、面试、中期考核及论文答辩、发放研究生津贴;组织研究生导师资格及研究生、博士后招生的申报工作,核发研究生及博士后导师津贴。

3.博士后管理:组织博士后进站答辩、出站报告,核定发放博士后工资,申报博士后基金;

4.职工岗位培训:进行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及未聘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三、外事活动管理

1.完成外事活动相关文件的起草与上报;

2.协助所长组织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管理;

3.办理公务出国及外宾来访手续;

4.协助所长接待外宾,外事统计;

5.完成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人:查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