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点击率:2028

    根据中国林科院人教处通知,我所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将继续按照《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林科办字〔201098号)执行,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和各单位评审推荐阶段。从即日起至921,严格按照《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个人申报,提交有关材料,做好科室评议、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925日上午830分召开评审会,所有申报人员在评审会上做述职报告(多媒体形式,每人不超过6分钟),对申报高级资格和未授权的中级资格进行初评和推荐,对有权评审的中、初级资格进行评定,务必于930日前将有关评审材料报送院人教处。

   2.院评审、审批阶段。初步定于10月中旬召开研究系列和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定已授权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并初评推荐未授权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均为原件;

  2.业务技术自传或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

  3.《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附件430份,其中原件2份;

  4.有关证件包括外语成绩或免试审核表(附件2)、获奖证书、继续教育和产业开发业绩证明等(其中产业开发业绩须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各1份;

  5.破格申报人员,必须报送破格理由书面说明材料1份;

  6.对转系列要从严掌握,确实符合转系列申报者须同时填报《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职务转系列评审表》(附件8),一式2份;

  7.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论文目录和有代表性的论文2篇,一式1份。

注:已委托国家林业局评审教授级高工和高级会计师的申报人员可提交《国家林业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1份,业务自传、申报简表等其它材料按本通知的要求来提交。

921日之前先提交一套完整的材料至人教处416房间,待评审通过后再准备其他材料。

  (二)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情况的报告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各1份;

  2.《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情况汇总表》(附件61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7),各系列、级别(包括中级)均一式1份;

  4.单位财务提供的评审费转账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1.评审材料要求表述清楚、准确,内容完整、真实。提交虚假评审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评审的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2.推荐单位负责材料的审查核实,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要求贴相片的须按规定粘贴相片,需盖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3.评审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规格和份数上报,不得更改申报材料的格式。《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须用B4纸双面打印,其他表格及打印、复印材料均用A4纸印制。相关材料式样可从院网站下载;

  4.评审材料要根据评审材料目录的顺序整理、装袋,袋外粘贴评审材料目录,申报人员每人材料一袋;

  5.各所、中心评定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必须在召开评定会议之前报院人教处备案。

  三、关于限额推荐问题

  根据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推荐双重控制的原则,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我院岗位设置指标情况,结合我院长远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和往年各单位推荐情况,下达正、副高专业技术资格限额推荐指标。

  四、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按照我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规定,我院没有评审权的各专业技术资格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或地方评审机构代为评审。申报人员必须经过所在单位中(初)级、院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方可最终推荐至其他评审机构代为评审。委托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高级会计师外均占推荐限额。

  五、关于转系列问题

  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转系列与晋升不再同时进行。申请转系列,应在相应系列对应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岗位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转系列评审对职称外语不再作要求,其他评审条件按新转系列的评审条件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请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评审条件,准确选择申报的评审系列。

  六、关于博士后资格评定

  根据有关规定,在站博士后可参加我院在其出站前最近一次的资格评定,申报程序与正式职工相同,不占推荐限额指标。

  七、申报正高资格人员实行答辩制度

  根据规定,凡推荐到院评审正高资格人选,必须在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委员会上作述职报告(多媒体形式,每人不超过6分钟),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八、关于中级资格评审工作

  各所中级评委会具有相关系列中级资格评审权,院对中级资格未下达指标,各所根据本单位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和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对中级资格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评审后将拟晋升中级资格人员一览表单独报院人教处备案,各所发文对中级资格起算时间按院本年度统一规定时间起算。

  九、聘用问题

  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工作,在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后由各单位进行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十、评审费用

  参照国家林业局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正高级每人700元,副高级每人6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400元。

  十一、关于评审纪律

  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纪检组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纪律的通知》(科纪发〔20133号)的要求,在评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并将《通知》复印转发给每名评委和参评人员,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慎重行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联 人:惠楠

  电    话: 010-62889609 

  电子邮件: Huinan@caf.ac.cn

    

    附件:2015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