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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3-10-26点击率:1052

  9月2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的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开幕式上, 我所卢孟柱研究员等代表我所领取了“2013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我所也是此次获得“2013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10个单位之一。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等领导和嘉宾为代表颁发证书。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近年来国际关注的热点,也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涉及遗传资源、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等多个方面。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负责,国家林业局负责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近年来,我所作为国家林业局知识产权保护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围绕科研工作重点,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在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国际交流  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作为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我所始终关注并积极跟进国际先进技术,承担有关研究项目,参与审查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

  承担了国家林业局的 “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引进”、“植物品种图像识别技术引进”以及“金合欢属植物品种的测试指南编制和数据库构建”等多个研究项目。负责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分子测定试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分子技术在新品种保护系统的应用技术开发,并研建相应植物品种分子身份证数据库。

  参与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的植物新品种审查工作,以及我国主要保护植物测试指南的审定工作,大大提高了品种权申请的审批速度。

  承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际公约履约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项目,组织团队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履约谈判。参与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的履约活动及中欧、中瑞、中日韩等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议题的谈判,同多个国家、国际组织开展了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多边、双边国际合作,为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设置专门机构   建立管理办法 完善管理与服务体系

  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林业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作为知识产权管理、奖惩、考核的依据,修订了《林业研究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增加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权重。启动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工作,同时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中。

  加大宣传力度  培训专门人才提高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包括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问答活动等。聘请专家对业内人员进行培训,宣传推广植物新品种保护体制。参加国内外举办的植物新品种测试培训班,培养熟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管理的人才。以上措施不仅使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提高了科研人员的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经过努力,2009年获得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授予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2012年底,我所共获植物新品种权28件,其中,杨树等新品种已成为我国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主要树种,核桃等经济林新品种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所不仅培育出了一大批优良的林木新品种,同时也造就了一批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权威专家,为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