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关于开展2022年林草科技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6点击率:184

为进一步做好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成果储备,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林草局科技司现组织开展2022年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草科技成果填报条件

1. 成果须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审、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发明专利等,原则上须为近五年产生的科技成果;

2. 成果须先进实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有利于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林业草原生产建设水平,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加;

3. 成果所属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信息需填报完整,对成果应用场景、解决的实际问题、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推广使用情况和预期效果等描述清晰准确,且附件材料能支撑填报内容。鉴定证书、审(认)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应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完成人清单应提供完成人姓名、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主要贡献等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4. 成果名称填报规范,名称中不出现“研究”“研发”“研制”等字样,林木良种或草种按“品种名称+树(草)种名称”方式命名,如“宝丰板栗”、“长穗狼尾草”。

5. 技术标准,未获良种证的新品种,处于基础研究阶段、不能直接推广应用的科研成果不在入库范围之内。

二、成果网上填报工作

1. 系统填报须知。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成果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将常年开放填报,我所账号:62889616,密码:Lys-9616。

2. 系统填报内容。请按照成果内容表依次填写,重点填写成果简介,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保证信息填写完整。

3. 系统填报时间。请于2022年12月2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无需提交,由业务处统一审核后提交12月22日后所业务处和院科技处将开展成果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通过后将上报局科技司进行成果入库终审。

4. 其他。对所有上报的成果,局科技司将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在系统中反馈评审结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彩云,62889613